经我院学生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报院党总支审查同意,拟确定(或认定)王鑫燃等41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见附件),特在全系范围内进行公示。
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在公示期内,根据公示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遵纪守法和社会公德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通过来电、来函或直接向经济与法学系党总支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的情况,要有事实依据。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4日
公示期间电话:0716-8068510(辛老师、杨老师)
电子邮箱:1288738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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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法学系总支委员会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