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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指南

规章制度

经法系教学办干事岗位职责

发布者:  时间:2023-07-06  浏览:

一、教学秘书在系教学副主任指导下,具体负责本系日常教学及实验、实习及其他实践性教学事务管理工作。

二、按学期教学计划,编制并分发教学任务书和班级课程表。配合教务部处理课表调整;安排课程的实验、实训、见习等教学活动;

三、协助副主任组织开学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及时将突发教学事故汇报系部领导并按规定解决。做好教学检查的记载和归档工作。

四、负责本系所开课程的教学任务书、教学进度表、教学工作手册、试卷命题审批表和评卷分析表等的收集、整理和归档保存工作。

五、做好课程考试、各类资格等级考试及学科竞赛的组织和安排,负责安排监考教师,分发、收集、整理和装订考卷,做好成绩登记等工作。

六、协助副主任落实听课制度。负责通知听课教师,回收、归档和保存听课表;搜集各类教学信息,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七、协助教研室做好教材征订的信息收集整理和公共选修课的申报。指导学生网上选修公共课。

八、起草毕业实习方案,落实实习指导教师、实习单位、实习资料的发放与回收、实习工作总结和优秀实习生的评选工作。

九、起草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方案,做好毕业论文环节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论文总结和优秀毕业论文的推荐申报等后续工作。

十、做好教学文件、教学档案及学籍档案管理。负责新生报到、注册、成绩管理。做好学藉异动处理。及时毕业生学籍等有关资料归档。

十一、完成系领导交办的其他教学事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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