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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暑期实践教学活动管理与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1-06-24  浏览:

各院(系、部):

暑期是学院校外实习、竞赛等实践教学活动比较集中的时段,为了进一步规范学院暑期实践教学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实践教学过程的监控与管理,确保实践教学质量与效果,现对暑期实践教学活动组织管理与督促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与安全工作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各院(系、部)要高度重视暑期实践教学活动的安全工作,细致安排,始终将安全理念贯穿于工作过程中。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实习、竞赛工作计划,切实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在实践教学活动开始前要召开实习动员与安全教育大会,在安排实践教学的同时,对防疫安全、饮食安全、交通安全、人身安全、财物安全等方面进行重点强调,并把安全措施和责任落实到人,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鉴于当前疫情防控的需要,实践教学必须安排在低风险地区,提倡就近安排,原则上不出省,确需出省的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要做好周密的疫情防控预案。

(二)严明纪律,严格管理。所有出荆州市区的实践教学活动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并向教务处备案。院(系、部)在制订实习执行方案时,必须明确带队领导、实习教师的责任。实习教学和竞赛过程中,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并切实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严禁师生擅自离开实习、竞赛地点。各院(系、部)必须按规定足额配备指导教师全程参与实习、竞赛的指导与管理,学生在实习、竞赛全程必须服从管理,不得参与与实习、竞赛无关的活动,尤其不得到江河湖海游泳。若因事或因病(凭医生证明)等特殊情况确需中断实习回家回校的学生,须经指导教师和院(系、部)批准并办理请假手续,指导教师要落实好与家长和辅导员的对接。不得擅自更改实习计划(内容、时间、地点等),如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改,必须经院(系、部)分管教学的负责人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并备案后方可实施。

(三)积极预防,充分准备。各院(系、部)要充分认识到暑期实践教学活动过程中可能面临或突发的情况和问题,提前做好防范。尤其要充分考虑疫情防控需要,备足测温仪、口罩、酒精、洗手液等防疫物资;要保证沿途的交通安全,选择安全系数高的交通运输工具和路线;保证师生饮食安全,到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并有卫生保障的餐饮店就餐,不随便购买路边小吃;要及时注意天气变化,避免在大风、大雨或雷电天气时外出,避免在高温时开展活动,防止由于高温引起的中暑以及各种水土不服。

(四)快速反应,及时报告。各院(系、部)要建立畅通的信息渠道,每天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等手段了解师生实践教学活动与疫情防控的情况。高度重视师生人身安全,密切关注师生健康状况,一旦遇到特殊情况,尤其是疫情相关事项,对出现疑似症状的,要及时有效处理,第一时间上报院(系、部)、学校和当地有关部门,不拖延、不隐瞒,以最快的速度、最佳的方式做好处置工作。

二、监督检查工作

(一)各院(系、部)需成立以院(系、部)领导班子成员为组长的检查组检查进行中的实习,通过实地查看、学生座谈等方式了解实习情况。

(二)教务处将对部分实习实施情况进行现场抽查。



教务处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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