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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院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2-11-01  浏览: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工程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22〕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专业建设水平和本科教育质量,学院决定启动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数量

学院正在招生有一届以上毕业生本科专业本次拟立项9个左右。

二、申报条件

1.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国家和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院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

2.专业管理规范。切实落实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近三年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改革成效突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专业建设。近3年在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与教学团队、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实验和实践教学平台、教学改革项目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4.师资力量雄厚。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

5.培养质量高。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三、建设方式

1.入选院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学院届时将从中择优推荐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的专业若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按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管理。

2.按照先建设后验收原则,第一步确定院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期原则上为三年;第二步学院组织验收,通过验收后再确定为院级一流本科专业。

3.被列为院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点,教学单位要持续加强专业的建设与完善,学院会依据年度项目建设任务,组织专家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对未完成建设任务或未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取消其“院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资格,并暂停教学单位申报其他本科教学质量工程资格。

四、材料要求

1.申报专业必须填写《院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院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规划》(见附件2)、《院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采集表”内容信息务必实事求是,近3年本专业获奖励和支持情况中,各项内容按照获得级别高低顺序填写,级别高在前,级别低在后。纸质“采集表”和专业建设规划各7份、汇总表1份报送至教务处;电子版由教学单位汇总后(命名方式:院系名称+一流本科专业申报)发送至邮箱48236339@qq.com。申报材料截止2022年11月15日。

2.各申报单位要认真研究,严把质量关,实事求是地填报各项内容信息。要对照各项目的申报条件与标准,分析本单位优势本科专业的具体情况,优先推荐与学院办学定位符合度高、综合水平较高的专业。

五、其他说明

1.已认定省级一流专业的不再参与级一流专业申报

2.学院将秉持宁缺毋滥的原则,所有申报专业相关材料经专家评审后,视专业实际建设情况调整立项数量

3.对列为院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学院本年度将给予一万元建设经费

联系人:石义  电话:8068059


附件:

    1.院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2.院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规划

    3.院级一流专业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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