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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3-09-04  浏览: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3〕23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鄂教外办函〔2023〕9号)精神,现就做好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及要求

教育教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重要贡献的教师。

1.截至2023年1月1日,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6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教改课题或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名师等相关教育教学奖励。

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人才培养、经济建设服务。

4.具有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热爱学生,潜心本科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教学质量和成果突出。

二、推荐名额

每个教学单位可以推荐2个候选人,学院择优推荐1个至教育厅。

三、推荐办法

(一)本次奖项申报以教学院系为单位集中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二)待省教育厅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后,推荐候选人再凭省教育厅分配的账号和密码,登录“科技评价与评审管理信息系统”(http://kjpj.cxtech.edx.cn/fytef),根据“通知公告”中的《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申报操作手册》,在线完成填报。

四、材料报送

(一)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9月6日17:00

(二)材料要求

以院系为单位提交“2023年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见附件3),纸质版一式五份至教务处。另外需要提交一个大小不超过100M,时间不超过5分钟的教学短视频。

推荐材料中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涉密范围的内容。省教育厅确定推荐人选后,推荐书通过系统下载打印(带水印)签章,由推荐者所在学校按要求提交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

联系人:石老师  联系电话:8068059


附件1 教育部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

附件2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3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模板)

                                   

                                  教务处

          2023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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