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做好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工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学院资助管理中心相关通知要求,教育系各班级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辅导员、班主任全程参与下认真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评议,系评审小组审核,现将教育系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期间(2020年10月23日-2019年10月25日)如果大家对以上评定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和投诉:
咨询投诉电话:0716-8068097,联系人:梅老师
电子邮箱:9204219@163.com
教育与心理系
2021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