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建设

园林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发布者:建筑与设计系  时间:2018-06-07 00:00:00  浏览:

建筑与设计系

人才培养方案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层次

方案制订人

园林

090502

本科

刘磊C

园林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专业名称:园林专业代码:090502

一、修业年限:四年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具备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生态学等方面的知识、理论与技能,能在城市建设、园林、农林业部门、大专院校等企事业单位从事风景区、森林公园、城镇各类园林绿地的规划、设计、施工,园林植物繁育栽培及管理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三、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园林植物、园林设计、园林建筑、园林工程、生态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绘画及表现技法、规划设计、园林植物栽培繁育及花卉艺术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城镇绿化、园林建筑、园林工程、园林植物造景等规划设计及园林植物栽培、繁育与养护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通过本专业的学习,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素质、知识与能力:

1.具有自然科学、人文科学和艺术学基本素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和环境保护意识,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

2.掌握风景园林学、建筑学、城乡规划学、生物学、林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了解国内外园林学科的发展动态及其发展趋势,熟悉园林公共政策与法规;

3.具备园林植物选择、栽培繁殖、新品种培育、产业化生产及其养护管理等技术与实践能力;

4.具备一定的绘画技法及风景园林的表现技法,掌握各类园林绿地规划设计、园林建筑设计及园林工程设计与施工的方法与技术;

5.掌握工程测量、工程制图、工程概预算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6.掌握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以及历史自然保护地的调查、规划、建设与保护等方法与技术;

7.具有较强的英语、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环境下的交流、竞争与合作的能力。

四、主干学科、学位课程及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1.主干学科:风景园林学、城乡规划学、建筑学、林学。

2.学位课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园林设计初步、植物学、园林艺术原理、园林树木学、花卉学、园林工程、园林设计、城市园林绿地规划、园林建筑设计。

3.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美术写生、园林树木学花卉学实习、测量学实习、沙盘模型制作、园林规划设计综合实习、企事业单位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

五、毕业规定

学生在毕业时应达到德育培养目标和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应获得专业培养计划最低总学分160学分。其中,课内理论必修课101.5学分,实践教学32.5学分,选修课(含通识教育选修课12学分)26学分。自主发展计划10学分。

六、授予学位:农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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