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团总支:
2025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为表扬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在荆州市加快建设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和学校转制升级中争做先锋、勇当闯将,校团委拟在“五四”期间评选一批“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简称“两红”“两优”)。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优秀共青团员” “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总支(团支部)”。
二、评选表彰对象
2024年4月至2025年4月期间在学校共青团工作当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三、评选条件和数额
(一)优秀共青团员(各教学单位团员总数10%)
优秀共青团员是指在平时积极参加学校、各教学单位团总支以及团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的共青团团员;关心团支部工作,维护团支部的威信,能经常给团支部工作献计献策;团结同学、尊敬师长;按时缴纳团费;学习成绩良好,前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在所在支部的前50%,且本学年无不及格科目,志愿汇服务时长不少于40小时。
(二)优秀共青团员标兵(各教学单位团员总数1%)
优秀共青团员标兵是指在学生中有模范带头作用,具有号召力和感召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并有突出表现、有典型事迹的优秀团员;政治上要求进步,积极要求入党;严格遵守团的纪律,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主动向团组织汇报思想,按时缴纳团费;前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在所在支部的前30%,且本学年无不及格科目。志愿汇服务时长不少于40小时,省市级的优秀团员将从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中推报。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各教学单位团干部总数10%)
在团属学生组织、各团总支学生组织及团支部工作期满一年的专职、兼职团干部(含教师),主动向党组织靠拢,自觉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工作热情,作风民主,顾全大局,群众威信高;对本支部的工作和团的日常任务能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成绩突出;及时缴纳团费;积极带领各支部或总支成员参与学院的各类科技文化活动。学生团干申报者,前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在所在支部的前50%,且本学年无不及格科目,志愿汇服务时长不少于40小时。
(四)五四红旗团支部(各教学单位支部总数10%)
申报的团支部各项活动开展效果好,影响大;积极推进实施班团一体化;广大团员能够积极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开展有益团员思想教育、身心健康,具有支部特色的文化、体育、社会实践等活动,活动有意义、有特色、有影响;认真开展团员推优评议活动以及团日活动;按规定认真做好团费收缴工作,团费收缴率为100%,团支部工作手册填写规范、内容详实;团支部在学院各级、各类评优评先中无违规违纪行为;同时支部有获得市级(含市级)以上荣誉和奖励的个人或集体可优先考虑。
(五)五四红旗团总支(2个)
组织健全,成员职责明确,作风过硬;坚持党的先进理论学习,认真组织主题团日活动;及时宣传报道本团组织特色活动与大型活动;积极收集和调研团员思想动态信息,积极宣传团员青年的典型集体和个人。
能够紧密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围绕青年成长需求,开展各类活动;团员青年主题教育、学社衔接、团员评议;积极推进共青团改革,逐步实施班团一体化;坚持实行团支部考核、团员注册制度;积极做好团员推优工作,坚持发展团员,基础团务工作扎实;注重学生骨干的培养。能够及时高效地完成院团委安排的各项工作,所属团支部在学院各级、各类评优评先中无违规违纪行为。
“五四红旗团总支”评分细则(修订版)

四、评选要求
1.各团总支要善于发现、总结评优过程中的优秀集体和个人。积极宣传先进典型,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2.“优秀共青团员标兵”的评定由各团总支根据评选条件和比例评定后推荐至团委审批,同步报送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电子版)。
3.“五四红旗团支部”由各团总支根据评选条件和比例推荐至团委审批,同步报送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电子版)。
4.各团支部按照评选条件和比例严格进行评选,评选结束后将评选结果上报团总支审核,团总支审核并公示后上报团委审批。
5.各团总支按照“五四红旗团总支”的评选条件和评分细则,认真准备,参加评选,同时需提交申报表和团总支工作总结电子文档各一份。
6.近一年来受过学院、各教学单位通报批评、处分或违反校纪校规的集体和个人不能参与评选。
7.各班级辅导员全程参与、指导班级团支部的评选活动,确保评选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表彰奖励
1.获得以上荣誉的集体和个人均由学院统一发文表彰;
2.获得“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员标兵” “优秀共青团员干部”荣誉称号的个人,团委颁发荣誉证书;
3.获得“五四红旗团支部” “五四红旗团总支”荣誉称号的集体,团委颁发奖牌及奖励。
4.对上级团组织需要申报省市级“五四红旗团总支”及相关荣誉按照学院获表彰的最终排名按序推荐。
六、时间安排
各团总支、团支部在接到本通知后,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评选工作,做好公示,于4月20日11:00前报送附件1电子版与纸质版(盖章)、附件2纸质版与相对应的事迹材料至团委田欣雨。
联系人:田欣雨
联系电话:0716-8068509
电子信箱:1575905791@qq.com
共青团必发365电子游戏网址委员会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