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根据我院团委《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团员“推优”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班级团支部民主评议和系部团总支审核,拟确定139名同学为此次推优对象,现将人员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三天(3月17日-3月19日),如有异议,请致电8068580。
附件: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团员推优”汇总表.xlsx
外国语学院团总支
2021年3月17日
上一条:关于拟确定刘娜等39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拟确定李海霞等2名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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