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天一)11月9日下午,荆州八凌打捞公司委托市公安局将10·24事件中获得的3.6万元遗体打捞费退还给我院,并表示悔过之意。
当日下午,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陈广伟带着八凌打捞公司法人代表8日交来的3.6万余元打捞费,赶到我院,并将其交给学院党委副书记汪邦柱。汪书记表示,学校已经对英雄家属进行了奖励,对于在校英雄大学生也减免了学费,打捞费是从学院正常经费中开支的,这笔钱将用于学院教育教学。据民警介绍,八凌打捞公司业务负责人陈波在10月24日当天收取了3.6万元打捞费,并额外向学校索要300元购买烟和矿泉水,事后获悉3名英雄大学生因舍己救人牺牲,便萌生了退还打捞费的念头,并委托市公安局转交。此次送来的款项包括3.6万元遗体打捞费、用于购买烟和矿泉水的300元和打捞费产生的0.7元利息。
据悉,陈波因额外索物,构成敲诈勒索,公安机关已依法将其拘留15天,并罚款1000元。
(责任编辑 周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