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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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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院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准确、客观、全面地了解干部试用期内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保证选人用人质量,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学院有关要求,决定开展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截止2024年1月7日,提拔任职已满一年、有任职试用期规定的干部。

二、考核内容

主要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全面了解干部任职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突出表现、主要缺点和不足,重点考核干部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

三、考核工作组成员

1.第一考核组

组长:周平川 成员:郭珍珍

2.第二考核组

组长:罗婷 成员:侯明丽

3.第三考核组

组长:周芳 成员:何年

四、考核安排

(一)12月14日-18日

提拔任职已满一年、有任职试用期规定的干部进行个人总结,就履行职责情况、工作完成情况、存在的缺点和不足,以及今后的工作思路、改进措施撰写不少于1500字的述职报告,于12月18日前将述职报告电子稿发至党委组织部邮箱(wlzz26@163.com)。

(二)12月19日-21日

1.工作述职。干部工作述职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机关党总支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干部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全体教职工(机关党支部全体成员)参加。具体时间和地点由考核工作组与各单位协商确定。

2.民主测评。在述职会议上进行试用期满考核民主测评。《试用期满考核民主测评票》由考核工作组成员负责发放、回收和统计。

3.个别谈话。考核工作组同考核对象所在单位班子成员及有关同志进行个别谈话了解情况。

(三)12月22日-25日

考核工作组结合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情况,形成综合考核材料。

党委组织部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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