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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园十大事件”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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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院属各单位:

为充分梳理和反映2023年我院具有重大影响力的事件,发现、挖掘各单位工作中的亮点和特色,激发广大师生知校、爱校、兴校热情,进一步凝聚力量,鼓舞斗志,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引领学院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特举办2023年度“校园十大事件”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15日发生在我院,对学院的建设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或开创意义,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事件。

二、评选标准

与学院中心工作紧密相关,应包括2023年学院标志性事件或有影响力、具有重大意义的活动、举措及发展成果等,内容涵盖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社会服务、对外交流、党建思政、校园文化等多个方面。

三、评选程序

1.部门推荐。一是推荐本单位直接参与或密切相关的重要事件2~4条,每条附3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和一张图片;二是推荐10条学校重大事件,每条事件表述不超过300字。

2.汇总初评。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单位推荐的事件进行汇总梳理,拟定出候选事件15~20条。

3.研究确定。宣传部对选票结果统计汇总上院长办公会讨论确定。

4.新闻发布。评选结果以新闻的形式在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宣传栏上公布。

四、评选要求

1.各党总支、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推荐的事件要真实准确,报送材料要求文字简洁明了、言简意赅,突出事件的重要意义和社会影响力。

2.在评选推荐过程中要广泛征求师生员工的意见,使2023年“校园十大事件”的评选过程成为师生员工了解、宣传学院的过程。

3.各党总支、各职能部门请于2023年12月22日前将推荐材料的电子版交宣传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97325458@qq.com,联系人:张老师,电话:8068128。

党委宣传部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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